关于做好2014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5 11:31:03 作者:网络组录入
深社会组织党〔2015〕18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
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基层党组织:
今年,市社会组织党委制定了《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委员会直属基层党组织书记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作为今年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强”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旨在通过综合考评,促进基层党组织在班子建设、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纪检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基层党组织书记综合考评工作将作为党组织党建经费下拨和书记岗位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2014年度考评工作自10月份开始。10月15日前由各直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完成自查自评,并上交本单位上年度工作总结、书记自评表和加分申报表。10月底前,由党委组织考评组对直属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汇总考评结果。党委考评的具体时间、人员安排和要求等,另行通知。
附件:1.《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委员会直属基层党组织书记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2.《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委员会直属基层党委书记综
合考核评价细则》
3.《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委员会直属基层党组织书记
综合考核评价加分申报表》
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2015年9月28日
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直属基层党组织书记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试行)
一、考评内容
从“班子建设”、“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纪检工作”、 “工作业绩”、“群众满意”六个方面,对社会组织党委直属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全面考评,督促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考评固定项目总分值为100分,加分项目中同一项目以获得最高奖项得分计算,计入总分。
(一)班子建设(20分)
1、建立良好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会组织(或行业)党群工作,有推动社会组织(或行业)科学发展、加强党群工作的好思路、好举措。
2、按照社会组织党建“六结合工作法”(组织结合、工作结合、制度结合、监管结合、资源结合、活动结合)的要求,与社会组织理事会(或负责人)建立定期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工作,引领和保障社会组织(或行业)正确发展方向。
3、围绕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