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命之光帮教协会第二届九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9-10-13 15:53:20 作者:网络组
深圳市生命之光帮教协会
第二届九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2019年10月13日协会理事会经会长提议,在协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理事会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协会党支部书记、会长王刚同志主持(杨全华记录)。本次理事会成员应到人,实到人;因故未能到会的理事曾玲、季红雨、刁洪涛、黄引花、邱玉柱,已在理事会微信工作群发言(表态),视为到会;监事会应到2人,实到1人;符合本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主要是讨论以下四件事情:
一、由协会执行会长李胜忠同志作今年前期工作报告。
1、残疾人创业正在进行;2、能行哥品牌传播;3、残创事业,协会要给力;4、粤港澳如何对接京津冀;5、圆梦师师资培训。
二、拟于10月30日举办“传红色基因,树良好家风”之“感恩母亲·孝行天下”主题公益巡讲事宜,参会人员按50元/人收取会费或捐赠45元/本的《母爱伴我行》书籍,捐赠人免费参会,与会人员全体同意。因事未到会的理事曾玲、季红雨、刁洪涛、黄引花在理事会微信工作群表示同意。
三、会长提议将在12月份与深圳监狱联合举办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孩子拟定30人左右,协会需要承担租车用车费用,就此议题提请大家表决,现场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未到会理事可在理事会微信工作群表态。
四、筹备协会换届选举事宜:
(一)、会长候选人:1、李胜忠和季红羽;2、协会会员中挑选;3、外部公益人员中挑选。
(二)、会长候选人条件: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政治觉悟高,党员优先;3、有两年以上的公益服务经验;4、有履职能力;5、外部人员除符合以上条件外,需交30万元履职保证金。
(三)、第三届理事会一次会议由第二届理事会成员参与筹备,待12月8日召开换届选举大会后,第三届理事会会长交接完毕,由新任会长决定是否增补理事会成员。
(四)、协会党支部事宜。协会党支部书记待第三届理事会成立后,报上级党委批准更换。
第四项换届选举事宜大家当天未作表决,留7天时间给大家充分酝酿,10月20号后再次在协会理事会微信群做表决;如果内部没有人愿意参选,将在会员群公布本项事宜;会员群还不能找到合适人选,将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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