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捷义工加入生命之光帮教协会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1-12-30 21:24:46 作者:王刚
各位义工朋友:
深圳市生命之光帮教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经过几个月的筹备,现在获得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审核,已批准我们开会。因此,我们决定干9月6日上午9点30分在宝安区石岩(具体地址待确定下来后再通知)召开“深圳市生命之光帮教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您此前是在常捷义工服务中心登记的义工,协会是常捷义工服务中心的主管单位,根据自愿原则,我们倡议现有义工参加到协会中来,成为协会的个体会员,并邀您届时参加我们的会员大会,行使您的会员权。
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能正常开展工作;(四)在协商的基础上,所有热衷于社会帮教工作的单位可为本团体的单位会员。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填写会员登记表; (三)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六)有通过本团体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单位会员3000元/年;个人会员50元/年);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并报告工作。
五、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六、会员一年不履行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等义务,视为自动退会。
★ 凡愿意参加协会的朋友,请向秘书后勤组报名。
深圳市生命之光帮教协会筹备组
2011-08-25
文章来源袁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