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关怀暖我心
发布时间:2016-07-19 14:56:55 作者:网络组
2016年6月24日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委员会发出深社会组织党〔2016〕102号 关于2016年“七·一”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 。要求各直属基层党组织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体现党组织对离退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和爱护,市社会组织党委定于2016年“七一”期间开展慰问离退休老党员、困难党员活动。 慰问对象: 1、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和困难党员; 2、受过各级党组织表彰的生活困难党员; 3、因身患疾病、遭遇灾害、失业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和残疾人党员; 4、对退休党员、流动党员。 我们生命之光党支部老党员伊国江同志经协会党支部推荐作为生活困难对象,向上级党委作了推荐。 7月16日下午,市残友社会组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勇同志,将1000元慰问金送到伊国江同志手中。 伊国江同志今年49岁,他是一名退伍军人,更是一名老党员。上有90高龄的老娘,下有正在上大学的儿子,因为家庭生活困难才外出打工,并于2014年加入常捷义工服务中心做义工。在此期间,他总是利用自己的空余时间做义工,无论我们是为特殊儿童康复中心进行募捐,还是为敬老活动募捐,以及助学活动募捐,尽管他生活困难,但他每次都要以党员的身份带头捐赠。协会王刚会长知道他生活困难的情况,总是劝他不捐或少捐,他总是说:我是党员,应该起模范带头作用。
这次上级党委有这项关爱活动,我们党支部考虑到伊国江同志与家庭的实际情况,推荐伊国江同志填写申请表,他说将机会让给有需要的同志。我们协会王刚会长说:有需的同志很多,但你比我们更有需要。 当刘勇书记将慰问金交给伊国江同志时,他激动得艰以言表,只是连声道谢。 是啊,身为一名在外打工的流动党员,我们能在深圳享受市社会组织党委、残友社会组织党委的关怀,这是头一回。这是两新党委开展两学一做的具体行为表现,我们沐浴着党组织的阳光雨露,没有理由不做合格党员,而且要以实际行动加强学习,一定要做一名合格党员,争做优秀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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